讨论学生实习权益何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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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综合报道 来源:cintern.com 编辑:朱文斌 |
现在的实习生普遍认为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证,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实习生充其量还是个学生,还未毕业,一些企业往往会钻这方面的空子,拒绝与实习生签协议。 从去年底开始,福建许多外向型企业随着订单的增多,开始出现缺工。春节过后,缺工现象愈演愈烈。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信息显示,今年福建省对熟练工的需求缺口较大,制造业、批发和零售业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位居行业用工量前三位,仅泉州市缺口人数就达15.3万人。 据了解,目前企业招工难,集中在普工和高技能人才的供不应求,为了缓解用工难题,企业纷纷出招。这其中,让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成为“高招”。中职生是一个很大的用工资源,据统计,福建省现共有中职学校407所(其中技工学校94所),在校生总数达62.3万人。 福清市虽然只是一个县级市,但综合经济实力连续多年居福建省10强县市前3位,春节前后辖区内的企业缺工现象较为严重。企业看到11所中职院校,一年可输送5000多名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优势,通过政府牵线,安排中职生到企业顶岗实习。 福清龙华职专和企业签订的实习生协议写明了有关工资工时等事项: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,一天劳动8个小时,一周上班5天,加班有额外工资,公司提供食宿。学校同时规定,学生旷工一天,折合为旷课7节,若最终没有完成工学任务,“工学”这一科便没有分数,无法拿到毕业证书。 另一方面,学校也根据这一状况,调整了教学计划,让原本应在学校学完课程的学生,提前实习。 维权遭遇法律空白 中职生顶岗实习既是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技能、促进学生就业的必要方式,也是中职生了解社会、参与社会实践有效途径。然而,在实际操作中,有的顶岗实习单位声称学生实习是教学过程的一个环节,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,借故不与顶岗实习学生签约,不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社会保险。 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没有一部关于中职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法律法规,这就是意味着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在法律上还处于空白,学生权益受损只能借助调解手段。“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条件,所以,他们不算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。”有关专家指出。 专家指出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对实习中的伤亡事故认定及处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。由于实习协议并不属于劳动合同,因此不受劳动法保护。而在实习期间,双方在“实习协议”中约定的工作岗位,劳动报酬等条款如果并没有得到遵守,实习生的权益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。 同时,许多顶岗实习的中职生均反映,企业实行同工同酬,在生产流水线中,他们实际上成了纯粹的工人。据了解,由教育部、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规定:“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”、“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。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。” 总结下以上的话,我国现在实习生面临很大的压力,适时的进行心理咨询些许会对那写实习生有所帮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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